根据《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申报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的通知》(鄂民委发 2017﹞102号)要求和《鄂尔多斯市少数民族贫困救助金暂行管理办法》有关文件精神,区民宗局三项措施做好少数民族贫困救助金的申报工作。
一是由区民宗局、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组成工作队,做好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入户调查摸底工作,并为贫困户建档立卡,做到户户清,人头准,确保一户不漏,一人不少。目前,辖区内少数民族贫困户入户摸底调查工作已结束,入户率达100%。二是按照“谁申报谁负责,谁审核谁负责”的原则,采取镇(街道)初审,民宗局复审,市民委终审的层层审批工作流程,做到申报材料真实、完整、有效。三是为真正达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效果,将因教育返贫和零就业致贫的户数比例分别限定在5%和10%,优先保障因病返贫和因残致贫家庭得到救助,共向市民委申报45户少数民族困难户,确保将少数民族贫困救助金送达真正困难的少数民族群众手中。